瀏覽次數:631 發布時間:2019-05-28 |
近日,四川省自然資源廳印發《關于深入推進政府購買地質災害專業監測預警服務工作的指導意見》,要求設立行業準入標準,建立考核評價體系,切實提升地災監測預警能力和科技防災水平。
意見明確,購買服務對象是由各級自然資源主管部門組織實施的中央、省級財政補助的地災專業監測預警服務,按政府購買服務相關規定交由具備專業能力的依法設立且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的社會力量承擔的服務事項。承接購買服務的社會力量除應滿足《政府購買服務管理辦法(暫行)》及四川省級政府采購服務主管部門的規定外,涉及地災防治相關工作的,還應具備地災治理工程勘查或設計或危險性評估相應等級資質。同時,購買服務所使用的監測預警設備,應滿足四川省地災專業監測預警產品目錄庫技術要求。
意見提出,全省各級自然資源主管部門應按照相關規定,依法依規組織開展購買地災專業監測預警服務,確保社會力量公平參與、平等競爭。屬于政府采購的,購買主體應當按照政府采購法的有關規定,采用公開招標、邀請招標、競爭性談判、單一來源采購等方式依法確定承接主體。不屬于政府采購的,應依法依規按程序確定承擔主體,不得采取非集體決策或非競爭性方式確定承接主體。購買地災專業監測預警服務雙方,要及時簽訂購買服務合同,重點在服務內容、期限、數量、質量、價格、目標、任務以及資金結算方式、績效考核指標、雙方權利義務、違約責任、合同解除與終止等方面明確權責。要按照國家和省級相關法律法規要求,合理確定履約期限。
意見強調,將嚴格實行全過程績效管理機制,加強成本效益分析,推進政府購買地災專業監測預警服務績效評價工作。要按照過程評價與結果評價、短期效果評價與長遠效果評價、社會效益評價與經濟效益評價相結合的原則,對購買服務項目數量、質量、時效、成本、社會效益、經濟效益和可持續性等指標進行考核評價。
據悉,這是自2017年四川省探索開展地災專業化監測預警建設工作以來,為進一步完善全省地災監測預警體系,推動群測群防與專業監測有機結合,向全面提升科技防災能力邁出的關鍵一步。(中國自然資源報)